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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大会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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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21    点击量: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于2001年实行属地管理,下辖10个地勘单位、6个公司,职工11430人,其中技术人员1706人,高级技术人员276人,中级技术人员843人。“十五”期间,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地质经济发展,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切实加强了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推进“科技兴局”战略的实施,积极开展了开放性科技创新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好的成效。一是成立了江西省核素检测与辐射环境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技术创新条件建设取得突破。二是通过国家GMP认定的企业1个,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个、高新技术产品2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取得成效。三是争取上级科技费用300多万元,完成局级以上科技项目66项,通过省部级鉴定的成果3项,获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成果1项;申请专利7,获授权专利4件,其中荣获江西省优秀专利1项,资助专利申请2项,3个单位制定了企业技术秘密管理办法,相关人员签定了技术秘密保护协定,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始得到重视。四是通过产学研结合、技术资本产权合作等形式创办了“昌大瑞丰科技园”、“武大扬帆科技园”、“食品医药科技园”等3个特色科技(工业)园,与国内外企业、院所合资成立“江西昌大瑞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科技公司,进入园区的企业(项目)20个,开放性的科技创新工作得到发展。五是委托院校培养工程硕士等技术人才89名,柔性引进院士、博士等高技术人才15名,其中院士4人,博士11人。科技创新工作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建设和谐向上的核地勘队伍做出了贡献。

一、“十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科技创新基金,促进科技创新。2001年,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科技工作管理办法》,从科技工作领导、组织管理、科技投入,科技项目立项、实施、经费管理、成果评审、推广、奖励等方面都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规范了科技管理工作。一是成立了局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设立每年50万元的科技创新基金,引导支持各单位科研和技术攻关工作。二是制定了《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专利工作管理办法》,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和领导,鼓励技术创新,对专利申请费用资助50%~70%,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是定期召开了局科技工作会,总结表彰、布署科技创新工作,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全局上下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科技管理体制,即局、队(公司)、二级企业三级科技管理网络,促进了科技创新工作。各单位领导重视科技工作,抓科技促经济发展已成为各级领导的共识;依靠科技创新,以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发展及科技水平的提高已成为各单位领导的工作重点;各单位科技投入明显增强,如瑞丰有限责任公司仅四期技改中超纳滤技术引进改造费一次性投资7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全局科技投入达7000多万元,这是我局科技投入最多的一个时期。通过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努力,取得了一批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成果。如国防科工委下达我局完成的“铀矿地质废()石治理评价模式研究”达国内领先水平,2004年至2005年增收节支400多万元;263大队完成的“赤霉素产生菌高产菌株原生质体诱变筛选及发酵工艺的研究”达国内领先水平,应用于生产,2004年新增利润360多万元。

(二)争取上级支持,促进科技创新条件建设上台阶。2001年,我局实行属地化管理。为尽快融入地方,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我们积极向科技厅等有关政府部门汇报,以举办科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学习班,邀请省科技厅和专利事务所专家、领导授课等多种形式,学习了解省有关科技计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宣传我局科技领域的优势产业和项目。“十五”期间,江西省科技厅批准我局成立了“江西省核素检测和辐射环境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准认定我局“江西核工业瑞丰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金钻超硬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赤霉素、人造金刚石同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地质找矿是我局最大的优势,几十年来,广大科技工作者完成了1000多项科研成果,其中火山岩铀矿地质研究水平达国际先进水平,为了保持和提升这一优势,2001年,我局成立核工业地质调查院。2003年经省编办批准,以局266大队为基础成立960人编制的核工业地质调查院,为迎接新一轮的地质找矿科研高潮的到来,作好了组织、技术储备。

(三)抓企、所、校结合,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具有人才、设备、信息等优势,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是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依靠。“十五”期间,我局利用转民以来形成和积聚的产业技术基础和支柱产业项目,积极探索开放性的科技创新工作。一是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签定资源共享合作协议或成立股份制科技公司,建立科技创新新体制。二是聘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作为产业发展或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顾问,指导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十五”期间,我局先后与南昌大学、武汉大学等单位成立了江西昌大瑞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新丰生化有限公司、江西金钻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核工业瑞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大扬帆科技软件公司等五家新型股份制科技公司。与长沙交通学院、华东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建设工程专业硕士、本专科技术人才近百人。先后聘请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涂光炽担任局科学技术顾问、地调院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著名辐射环境专家潘自强院士为江西省核素检测和辐射环境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钱七虎担任局建设工程顾问;我国最高科学奖获得者袁隆平院士以及上海、江西农大等到单位专家教授为瑞丰生化公司技术顾问。

我局在安排科技创新项目时,对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实行倾斜,对引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项目等给予资金支持。几年来,先后资助了近10项“企校(院、所)”合作项目,并取得了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263大队与江西农业大学、上海中华制药厂等单位专家合作,开展“赤霉素新菌种6028生产工艺优化”研究,获得成功,综合成本降低11%265大队色素厂与南昌大学合作开展“超临界萃取叶黄素的研究”, 开发出无溶剂残留的食品级叶黄素的生产工艺;局建工集团与华东交大共同开展“昌北地区千枚岩风化带的划分及其承载力的确定”课题研究,改进了昌北地区的地基施工工艺,降低了施工成本。开放性的科技创新工作,提升了我局科技创新技术水平、活跃了学术气氛、推动了产业技术升级,促进江西核地勘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以发展园区经济为抓手,提升产业上档次。“十五”期间,我局顺应全国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大潮,积极发展园区经济,先后在浙江宁波和江西南昌、九江、赣州、吉安、鹰潭等大中城市开发区或工业园创办自己的特色园区,并鼓励产品企业进园区发展,目前已进入或正在进入园区的企业(项目)20个。企业(项目)进入园区,一方面实现了体制创新,另一方面促进了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动了产业技术升级。如局属金钻公司进入“昌大瑞丰科技园”后,改造了传统生产技术,实现了金刚石大腔体生产,开发出金刚石粉末合成工艺新技术,一举摆脱了从行业中被淘汰出局的命运。

(五)设立人才培养基金,加强人才培养。2001年,我局制定了人才引进规划,设立了人才培养基金,每年50万元,专门用于选送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和干部职工的再教育。“十五”期间,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柔性引进院士4人、博士11人,培养引进博士2人,在读工程硕士9人,培养工程专业本专科生80余人,引进各类大中专毕业生235人。我局还设立优秀科技工作奖,奖励优秀科技成果10项,优秀科技工作者13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3个。局属各单位也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各种激励机制,在资金、住房、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了政策倾斜,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在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才能。

二、“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局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努力增加科技投入,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努力提高企业自有核心技术的开发能力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进程。主要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抓好科技创新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努力实现上级科技计划立项年年有新的增长,控制局科技创新照顾性项目,切实抓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做到每个项目有组织、有检查、有督促、有成效。认真落实局科技工作管理办法,推动设立队(公司)科技创新基金以及二级企业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1.5%的研究开发经费的到位,确保科技创新投入。

二是围绕我局重点产业、优势产业(项目)安排组织科研和技术攻关,努力提高我局整体科技水平,自主开发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

三是以发展园区经济为平台,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国外企业的优势,继续做好招商引智工作,力争建成3~4个以技术为先导的创新型重点企业,在开放性的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成绩。

四是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重点抓紧抓好青年人才的培养,努力改善队伍年龄结构,提高职工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