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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大会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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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引进消化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道路,为建设创新型萍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21    点击量:

萍乡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正确应对宏观调控带来的挑战,抢抓一切机遇,全力推进跨越发展,全市社会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228.09亿元,增长15.6%;财政总收入完成23.79亿元,增长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73元,农民人均收入3922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4.2%18.1%;固定资产投资125.97亿元,比上年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11亿元,比上年增长16.1%。萍乡的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保持这样良好的发展势头,与科技强有力的支撑密不可分,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息息相关。

一、统筹协调,切实为科技进步创造良好环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科技进步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2000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成员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科技工作,并每年多次参加科技活动,分管领导经常检查督促科技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大科技工作格局。各县区都配备了科技副县(区)长,并在乡镇选拔任用了分管科技的副乡(镇)长。

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的重大决定、法规、政策,完善了地方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进一步优化人事人才工作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关于举全市之力建设萍乡高新技术工业园的意见》《萍乡市国家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十一五”发展规划》《萍乡市科技和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萍乡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实施“领军人才建设工程”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县(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见》《萍乡市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培训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的规范性文件;修改了《萍乡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制定实施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计划,为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提供了一个优良的政策环境,使我市科技进步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建立了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制定了《市级领导联系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加强了与在外萍乡籍专家学者的联系,建立了“萍乡籍在外专家学者信息库”,目前,我市已与100余位萍乡籍专家建立了联系,聘请了欧阳世翕、姚燕两名专家担任市政府科技顾问,聘请了陈述彭、彭晓峰等院士、教授为萍乡高专的名誉校长和客座教授。

二、强化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科技资源不足,科研力量相对较弱是我市的实情,企业要发展,产品要提升,借助外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我市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市本着“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原则,加大了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力度,“十五”期间,我市与全国30余所院校开展了科技合作,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中南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正式建立了长期市校科技合作关系。近年来我们先后成功举办了“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萍乡市中小企业科技项目对接会”和“萍乡市市校科技合作与交流洽谈会”等各种科技交流活动10余次,引进转化技术(成果)100余项,通过市校、企校科技合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20余个,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2个,共建科研中试、教学基地6处。

在市校合作的引导下,企校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全市有12家企业与院校建立了长期全面合作关系。如武冠集团与中国建材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双方不仅在产品开发方面进行了深层次合作,还促成了“中国水泥外加剂协会年会”和“全国水泥企业2004年节能环保暨自动化技术经验交流会”在我市举行;萍乡钢铁责任有限公司与东北大学建立了全方位合作关系,其共同完成的国家863计划项目“超细晶螺纹钢”获2005年度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成果实施年增效益6000余万元;萍乡市海雄能源有限公司、萍乡市新兴化工环保填料厂与哈工大建立了联合科研中试基地;萍乡市三善机电有限公司与北京理工大学合作开发的“铬钼合金钢密封环”,技术水平为国内先进。这些都有力地提升了萍乡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针对萍乡各行业实际,我们还多次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来萍乡考察指导,为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多次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作“大科技理念与大开发战略”“区域创新体系与地域经济发展”等专题报告。拓宽了企业管理人员和科技工作者视野,使他们了解科技的最新动态,掌握科技的前沿信息,为我市科技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国家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区域优势产业群

萍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是国家科技部批准的江西省首家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我们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加快发展。一是加大基地骨干企业的技改力度。仅2005年基地新材料项目总投资达10.9亿元,新上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材料项目有18项。其中新建工业陶瓷生产线5条,水处理滤料生产线1条,套管棒芯生产线2条,高压套管生产线1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条。二是加大基地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科技部门,在科技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投入、成果鉴定、技术引进、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认定等方面对基地骨干企业给予了重点扶持。市级科技三项经费的大部分、上级科技经费的80%投入到了基地骨干企业,投入科技经费总数超过300万元。基地骨干企业承担了全市90%以上的国家和省、市级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取得了7项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实施专利技术30项,引进转化院校成果20余项,企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江西元亿公司、萍乡新兴化工环保填料厂等9家企业被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西省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萍乡市同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复合膜改性微孔陶瓷”项目被列入国家863计划,获得国家科技经费资助40万元,是我市首例完全由企业独立承担的国家863项目。基地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很大提升。三是加大基地骨干企业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基地建设在社会上的影响力。2004年我们投资近百万元建立了萍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科技成果展示厅,充分展示宣传基地企业和产品,据不完全统计,自展示厅开展以来,接待市内外参观者90余批(次)3000余人。四是组织开展基地建设模式研讨,结合萍乡实际初步建立起了以合作院校为主体、以市内研发机构和企业创新机构为补充的基地建设技术支撑体系。经过几年的建设,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逐步形成了以萍乡高新技术工业园作为新材料产业中心发展区,湘东星火技术密集区和芦溪电瓷工业区作为新材料特色产业发展区,带动湘东-芦溪新材料产业带陶瓷、冶金、建材、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新材料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一带三区”的建设框架,区域优势产业群作用已突现。2005年完成了基地年度执行报告,上报了萍乡市《国家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基地建设工作获得了上级科技部门充分肯定,顺利通过了国家科技部的考评验收。

四、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不可忽视,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科技资源相对溃乏,科技力量相对较弱的城市来说更显重要。湘东区星火密集区的江西工业陶瓷星火专家大院、江西省大富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安源区星火学校都是国家科技部批准扶持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我们在抓住这些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的有利契机的同时,加速“中国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萍乡分中心”“萍乡生产力促进中心”“安源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人才、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中介、项目包装等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中国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萍乡分中心承办了全国水泥行业环保暨节能技术交流会,并为日江水泥厂引进了“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设计”技术;国家级工业陶瓷星火专家大院目前聘请了45名专家开展科技服务,2005年重点推广了抽屉式煤气焙烧技术,大大地提高了工业陶瓷企业的工艺水平;江西省大富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大力加强新产品开发,全年开发新产品10余项,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了安源区星火学校的建设,该校重点围绕全区中药材料种植开发技术培训,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五、“十一五”期间科技工作要点

“十一五”期间,我市科技发展将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基础上,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与总思路,加快完善和发展区域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萍乡,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主要是把握好“一个根本”、推动“三个加快”、突出“四个强化”:

以进一步推进萍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萍乡为根本立足点。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在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整合各类创新要素、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建立起各项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创新环境,建设好四个平台体系:一是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二是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逐步实现全市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和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断提高;三是加速建设功能齐全、运转有效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四是加速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逐步稳妥地推进我市技术交易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器、技术信息交易网络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一是加快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扩散和渗透,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加快我市六大支柱产业的技术进步。二是依托高新园和产业基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再创新,提高产业化水平。重点推进信息产业化、先进制造技术与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生物技术及新药等领域的高新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力争全市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50%-60%左右,科技对工业贡献率达到50%以上。

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强以星火学校、专家大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为代表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加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积极组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企业;以良种良育、节本增效为重点,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集成、示范和应用,力争到2010年,全市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8%左右,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55%

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科技项目的管理,采取课题制,实行全额预算、全成本核算和课题负责人的管理方式,建立课题计划管理与课题经费管理的职能分开,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部分项目实行招投标和科技评估制度试点;二是推进市属科研单位逐步建立起劳动、技术、资本、管理、信息等各种要素参与分配的新机制,使其朝着行业技术中心或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转变;三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管理平台,优化资源配置,使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强化“走出去、引进来”的科技大开放格局。在现有与国内6所知名大学(科研院所)建立稳固的市校(院)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科技交流和合作水平,提升合作质量。依托科技园区创办大学科技园和高校博士后工作站,促成我市支柱行业(企业)与相关高校院所合作建立研发机构或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企校联合研发基地;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和我市企业相互集中发布急需技术需求和最新科研成果的有效协作机制;继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管理经验,改造我市传统工农业,不断提高本地企业和行业的技术水平。

强化科技园区和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一是强化园区和基地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倡导企业加快组建技术研发中心,通过招商引智、开展各项科技交流合作、召开科技论坛等形式,进一步整合现有科研力量,联合国内外协作高校和科研院所,兴建技术开发基地、中试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等机构,构建整体创新能力及检测条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研发和检测中心,进一步加强园区和基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在园区和基地的转化,发挥园区和基地的集聚和科技示范作用。二是抓好园区和基地的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培育和建设,通过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成果引进、吸收推广、再创新,做大做强现有规模,提升科技含量,推动集聚产业技术升级,使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的科技型企业得到壮大发展,力争到2010年,科技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200家,力争有5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年收入超亿元的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新材料产业基地总产值达到200亿元,新材料产业成为我市主要支柱产业。

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一是通过产学研合作,鼓励引导各类科技人才采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入股等方法,以个别引进、团体引进、项目联动等形式吸纳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学术带头人。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培养,完善专家培养管理办法,完善实施中青年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到2010年,使全市专业人员达到10万人,引进专业技术人才5000人;扶持造就30名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引进高级技术人才50名,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和梯队,为企业和科技创新提供各层次人才和环境。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推动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重点,以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长、专利执法的加强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加大专利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商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执法监督,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力争“十一五”期间专利申请的数量每年按10%递增,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