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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黄智权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8-04    点击量:

(2006年6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科学技术大会,是省委、省政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部署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一步开创我省科技工作新局面。科技部对我省科技工作非常关心,受徐冠华部长的委托,科技部党组成员张景安同志专程前来指导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推进我省自主创新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孟书记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分析了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自主创新、加快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科技工作和建设创新型江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请同志们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规划纲要》的制定情况和贯彻实施,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把握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制定好新时期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落实科教兴赣方针,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前瞻性、基础性工作。“十一五”乃至未来更长的时期,我们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艰巨任务,同时也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到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000美元,同时提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实现这些目标,一要靠机制体制创新的强力推动,二要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有力支撑。尤其是在当前科学技术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日益加深的大趋势下,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实力的竞争,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科技事业的投入,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在不断提高。“十五”末期,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经达到45.6%,比“八五”末期的水平提高19.6个百分点,比“九五”末期提高5.8个百分点。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科技基础条件比较薄弱,科技进步水平不高,科技实力不强,无论在全国还是在中部地区比,都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在国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背景下,通过制定和实施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这对于全面整合科技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全省的科技进步与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制定和实施《规划纲要》,是增强全省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省科技进步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全省“十一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的重要保证。

省委、省政府对制定《规划纲要》高度重视,2004年4月4日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省科技厅按照“符合省情、注重衔接、把握重点、开门纳谏”的原则认真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并特别强调,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吸纳专家的意见,使规划更加体现科学化,更具有操作性。2004年9月,省有关部门着手开展前期工作。2005年3月,省政府批准《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并明确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开展规划专题研究,第二阶段是着手编制《规划纲要》,第三阶段是编制“十一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在专题研究阶段,全省共组织280余位专家,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地区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14个专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着手编制《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文字稿经多次修改,2006年4月12日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5月12日提交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规划纲要》是在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全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科技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根据这一方针,我省在编制《规划纲要》的思路上,明确要求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重点领域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快技术关联性强的产品和产业开发。这主要是考虑到我省还是一个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省份,科技基础比较薄弱,原始创新能力不强,要实现全面突破不太现实,必须从省里的实际条件出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注重特色,集中有限科技资源,在有优势的重点领域或关键技术上实现原始创新。同时,选择在我省具有高度技术关联性和很强的产业带动力的产品或重大项目,实现集成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二是坚持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相结合,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的科技发展道路。在省里科技资源不足、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条件下,我们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必须走以开放促开发、以开放促发展的开放创新路子。一方面,继续坚持大开放主战略,“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科技资源,通过交流、引进与合作,解决我省科技资源不足、整体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另一方面,必须改变“重引进、轻创新”的做法,在引进技术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

三是坚持自主创新与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并重,提高全民创业技术水平。自主创新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是科技创新的两个重要方面。我们应当两者兼顾,在集中力量抓好自主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的引领作用的同时,加强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应用促创新,以创新促创业,提升全民创业的技术水平,为富民兴赣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整体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是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必须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出发点,以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为重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区域创新体系中存在的结构性和机制性问题,创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条件和环境。

五是坚持科学普及,加强科技创新的社会基础建设。科学普及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和源泉。必须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形成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提高广大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创新型江西奠定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

按照上面的思路,《规划纲要》对我省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目标、重点、政策措施等作出了全面规划。总的精神是“围绕一条主线,实现五个突破”,即:围绕自主创新这条主线,突破约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突破制约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薄弱环节,突破限制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突破阻碍自主创新的政策束缚,突破不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环境制约,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20年,全省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技进步综合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新材料、中医药等重点领域科技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初步实现创新型江西战略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规划纲要》同时要求,到2020年,全省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专利年度被授权量年均增长1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到40%。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扎实实抓好《规划纲要》的实施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和要求,《规划纲要》按照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的原则,在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重点工程等方面,明确了今后我省科技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一是在重点领域和优先课题方面,按照有利于突破瓶颈制约,有利于掌握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有利于解决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的优先主题原则,

确定了农业高效种养、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及农产品深加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人口科学和医疗卫生与健康、生态与环境、公共安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等11个重点科技领域,并明确了动植物良种及高效种养、新型半导体发光材料及器件、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安全等44个优先科技主题。二是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重点科技工程方面,确定了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农业高新技术等16个重大专项和8个重点科技工程。这些重点领域、优先课题、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工程,攸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所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省科技工作都要围绕这些重点和关键领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攻克一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性技术,建成一批标志性科技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全面提升重点产业的技术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9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面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良好环境。科技创新,人才为本。在6月5日召开的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是创新型科技人才”,“谁能够培养、吸引、凝聚、用好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谁就抓住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实现发展目标的第一资源”。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构建人才高地,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有了很大的改善。目前,我省人才流进与流出总体上基本持平,已经由2000年的1∶7下降到去年的1∶1.04,但人才分布的素质结构、学科结构等与建设创新型江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改善人才结构状况,抓紧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建设创新型江西的重中之重。培养和造就创新型人才,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遵循人才成长的规律,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从全省来看,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深入实施“领军人才建设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和“井冈之星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院士后备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人才。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高水平创新带头人,形成优秀创新人才群体和创新团队。有关部门要按照各项人才工程的要求,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对象、项目和基地,使一批高层次人才尽快脱颖而出。二是改革科技人才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建立政府调控和市场作用相结合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实现人才需求与人才规模、结构的动态平衡和优化配置。在注重本地人才使用和培养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三是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把发现、培养和稳定优秀科技人才作为科研机构、科技计划、科技项目评价的重要内容。尤其要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推广应用的不同特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使评价制度有利于科技成果的涌现,有利于创新型人才的成长。四是改革和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从项目奖励为主逐步转向项目奖励和人员奖励并重,并适当增加奖励数目和奖金额度。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提高省科技奖的奖金额度。省科技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提出具体标准,尽快报省政府批准执行。同时,省里将设立省级专利奖,对进行发明创造并在省内实施、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予以奖励。五是调整政策导向。在注重拔尖人才培养的同时,注重一线技术人才的培养,重视科技经营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尤其要注意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切实夯实基层科技基础。

第二,组织实施全民创业科技行动,提升全民创业技术水平。要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全民创业活动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全民创业科技行动”,全面提升全民创业技术水平。一是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和兼职创业,使其成为全民创业的生力军。对投身基层创业的科技人员要给予相关的技术项目支持。二是积极培养和扶持民营科技企业。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通过转化科技成果、开发新产品,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对民营企业成果转让、科技奖励等方面,要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三是进一步加强科技园区建设,使其成为全民创业的重要载体。集中力量办好南昌高新区,继续抓好赣州高新区、景德镇高新区、星火工业园3个省级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支持一批专业园区、产业基地和中试基地建设。四是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为全民创业架桥铺路。推动一批科研单位整建制转为科技中介机构,组织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支持科技人员从事科技中介服务。五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为全民创业提供有效的技术和信息服务。要发挥各级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作用,建立网上技术市场,及时发布最新科技成果信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努力增加科技投入,并注意向优选重大项目倾斜。科技投资是战略性投资。拓宽科技投入渠道,切实增加科技投入,是《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推动科技进步,政府投入是关键。各级政府在编制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时,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保证科技经费的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省本级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在2005年5700万元的基础上,净增4300万元,达到1亿元,以此为基数,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增长。从今年开始,省财政安排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2000万元、专利申请及实施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及实施。今年下半年还将启动2—3个重大科技专项,经费由省财政另行安排。市县政府也要加大科技的投入。2000年,省委、省政府曾经对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的科技经费提出了具体要求,但部分市县没有达到。从今年开始,设区市财政每年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要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安排,县(市、区)应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以上安排,人均财政收入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至少不低于50万元。

增加科技投入,光靠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发挥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广泛拓宽科技投入的渠道。要发挥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作用,采取各种政策调节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在未来几年,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要逐步达到销售收入的5%,大型企业要达到3%,其他企业应不低于1%。要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加强科技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推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投入,同时要积极吸引外资通过参股、合资等多种方式增加科技投入。要通过多方面努力,使我省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每年增加30—5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要逐年提高,2010年达到1.2%,2020年达到2.5%。

第四,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体制机制创新是实施《规划纲要》的关键。“十五”期间,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一是构建和完善江西特色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骨干引领和基础生力军作用,使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有机结合的科学研究体系更加完善。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二是继续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十一五”期间,省内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在实行企业化转制上必须取得实质性突破,已经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要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他们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行业技术创新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社会公益研究类科研机构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为重点,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撑。三是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地联手科技创新新机制。我省国防军工单位较多,技术力量较强,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优势,建立军用、民用自主创新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军用、民用技术研究开发需求的互通交流及创新成果的双向转移,共同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工业的快速发展。四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决策机制,加强科技主管部门与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

第五,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面向国内外广泛配置科技资源。“十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科技领域的对外开放,全面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显著提高了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在新的对外开放条件下,要进一步利用好国内外科技资源,广泛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吸引世界著名企业来赣设立研发机构或产业基地。要充分利用好“泛珠三角”等区域性合作交流的平台,加强与“长珠闽”、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对接和联系,全面推进省际科技合作。继续推动省校合作、省院合作,加强与国内著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合作,提升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要注意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国内外科技资源入赣门槛,营造科技“筑巢引凤”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确保外部优质科技资源“引得来”、“留得住”。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科技企业“走出去”,引导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到省外、境外和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或开展科技项目合作。

第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与管理,维护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技术标准创新和管理体系,是保护和推动自主创新的基础性工作。《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这既是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江西的必然选择,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重大方针的具体体现和法律保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事关全局和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十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由“九五”末期的267件增加到“十五”末期的664件,职务发明从254件增加到571件,均翻了一番多。但也要看到,我省专利申请量与兄弟省市比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专利的实际运用比例还很低。为保护和促进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一是要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尽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为了适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需要,省已决定将省知识产权局从县处级升格为副厅级,并建立知识产权协调机制,成立“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和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二是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要抓好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全省专利、版权、商标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治理盗版、侵权、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优势和重点领域技术标准研究,努力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当前尤其要在我省有优势的农产品及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等领域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出口贸易技术壁垒预警系统,为我省的出口贸易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撑。

第七,大力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基础条件的整体水平,决定一个地区的科技进步水平和科技竞争能力,是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江西的重要支撑。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共享共用的原则,切实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将重点抓好5个重点研究开发基地、10个省重点实验室和10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各设区市也要根据当地的条件与可能,有重点地抓好与当地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切实建立好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和完善科技管理及运行机制,改变科技资源部门分割、单位分割、地区分割的现状,促进科技资源广泛开放共享。

第八,切实加强县市科技工作,促进基层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县一级科技力量比较薄弱,各级政府要从建设创新型江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县一级科技工作。县一级的科技工作重点是加强实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和科技服务。要把县级的科技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抓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在试点县(市、区)启动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力的特色支柱产业,促进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要加强基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带动面向基层的科技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推广普及。继续完善和推广农村科技特派员等工作机制,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到农村一线创新创业。

第九,切实加强科普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科技素质。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是科技进步的两个基本体现,是科技工作的一体两翼。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建设创新型江西的社会基础。要把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与科学普及密切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科学、依靠科学、崇尚创新、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尽快促使广大人民群众科技素质在整体上有明显的提高。当前尤其要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都要新建一批科普基地,增设科普场馆,并切实提高科普场馆的运营质量。要鼓励科普创作和科技书刊出版,拓展科普方式和途径,增强科普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加强领导,大力协同,认真落实实施《规划纲要》的各项政策措施

《规划纲要》对未来15年科学技术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是新时期指导我省科技发展和科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抓好《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规划纲要》的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规划纲要》的落实。

一是抓好《规划纲要》的宣传。要以这次大会召开为契机,在全社会广泛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划纲要》的热潮。要把学习宣传《规划纲要》与“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全省人民在创新中创业,在创业中创新,把全省的创新创业活动推向一个新水平。

二是努力营造贯彻《规划纲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和优秀拔尖人才,宣扬和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努力创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调动好、保护好全省人民崇尚科学、投身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并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智力成果和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好实施《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全国科技大会之后,国务院颁布了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对实施国家科技规划纲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结合江西实际,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政策》,已经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并在这次会议发给大家讨论,经讨论修改后将尽快印发。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精神,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做好各相关政策措施的衔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制定和实施好本地区的科技规划和政策措施。

四是协同做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重大科技专项和8个重点科技工程,是我省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要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织专家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根据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报省政府批准后,财政统筹落实专项经费,以专项计划的形式逐项启动,并随着形势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滚动实施。重大专项和重点工程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靠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协同配合,通力合作,务求取得实效。 五是把握好《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各种关系。当前尤其要把握好经济与科技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的关系、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的关系、统筹兼顾与保证重点的关系、近期与长远的关系,确保《规划纲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同志们!实施《规划纲要》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历史任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信心,开拓创新,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