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在2003年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中,对优化政务环境,向社会作出了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二是依规办事,三是优化服务,四是勤政廉政,五是严格监督,六是改进作风。对在行政不作为和违诺的行为责任追究方面,制定了追究办法。具体有: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发生冲突的人员要向当事人赔理道歉,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向当事人道歉、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按公务员条例和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等处罚。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处理结果。
实行责任追究制以来,厅机关工作人员,能够严格自律,依法行政。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行政不作为和违诺方面的投诉。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