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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优化政务环境的服务承诺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0-09    点击量:

省科技厅李国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江泽民同志说:“振兴经济首先要振兴科技。”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说明了做好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此,省科技厅遵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务环境,切实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科研第一线服务,为企业服务。我代表省科技厅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章进行规范操作,实行首问责任制、程序公开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依法进行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依规办事。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行评估制,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招标制;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科技奖项的评定,以及各类科技园区、科研开发示范基地的设立、挂牌等,均实行专家评审制,程序规范,公正办理。
   三、优化服务。完善科技信息网络,及时发布科技成果信息;深入开展科技下乡,积极组织参与和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交流及项目“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办实事,实行厅领导对重大科技项目和市县科技工作分片联系制度,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与服务。
   四、勤政廉政。办事不拖延,处理问题不推诿,完成任务不打折扣;不搞乱摊派,不搞乱收费,不搞索、拿、卡、要。清廉自持,廉洁奉公。
   五、严格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由审计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实行全程监督;严把“用人、用钱”两个主要关口,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设立投诉部门,敞开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投报,反馈处理结果。
   六、改进作风。环境是最大的品牌。要强化“人人是形象,个个是环境”的意识,文明执政,文明服务。对前来厅机关办事的同志,做到“进门招呼入座,走时起身相送,虚心听取意见,诚心为民办事”。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