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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9    点击量:

赣科办字[20105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日,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省直单位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和〈设区市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赣效能发[2010]2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10]11),为贯彻落实好两个《通知》要求,根据625日厅长办公会议的部署,现就做好我厅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工作需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任务分工问题
    1
、厅效能办负责厅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2
、《省科技厅落实〈全省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六项重点工作,分别由六个第一责任处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厅效能办;
    3
、创业服务活动绩效考核方案中的另四方面重点工作,分别按照《省科技厅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第一、二阶段工作计划安排表》中明确的责任处室牵头组织实施。
    
二、关于材料报送问题
    1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厅效能办的日常联系和报送信息、材料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请于710日前报厅效能办;
    2
6月份以后,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应每月报送一次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厅效能办,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由厅效能办上报省效能办;
    3
、《省科技厅落实〈全省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中的六项重点工作计划,请各责任处室于710日前报厅效能办。
   
三、有关工作要求
    1
建立工作台帐。今年省效能办的考核原则是坚持平时与集中相结合,且以平时考核为主,平时考核占70%的权重,集中考核占30%的权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一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详细记录学习、工作和会议的有关情况,随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
    2
、遵守工作纪律。省效能办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督查,督查采取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运用听、查、看、问、访等方式进行。全厅工作人员务必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若有违反者,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
、认真履行职责。各责任处室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单位的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真正把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OO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