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2日,黄智权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会议对《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黄智权省长指出,我省《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从2004年9月开始,历时一年半。省科技厅作为具体组织单位,工作做得非常细,组织了280多位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咨询论证;征求意见也很广,征求了设区市、省直厅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规划咨询委员会专家的意见,还征求了四套班子省级领导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形成了今天提交会议审议的送审稿,应该说是比较成熟的。经过讨论,各单位没有提出实质性意见,会后再作一些文字修改,尽快提请省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充分肯定了编制《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黄智权省长指出,《规划纲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是指导未来15年我省科技发展、支撑和引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创业江西、加快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好《规划纲要》,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会议对制定《规划纲要》配套政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黄智权省长指出,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内容非常强劲,有很大的含金量,体现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心。我省要抓紧制定《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江西实际,提出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抓紧为召开全省科技大会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