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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技术经纪人、常设技术市场和技术交易会监督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7    点击量:

(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赣科发市字[1998]52号)

各地(市)、县(区)科委、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经纪人条例》,规范我技术经纪人、常设技术市场和技术交易会的监督管理,保障技术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能通知所称的技术经纪人是指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为促成技术贸易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代理业务,并获取佣金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技术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根据《江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经纪人条例》的规定,技术经纪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省科委会同省工商局统一组织实施。省科委主要负责技术贸易等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省工商局主要负责经纪人概论、市场营销和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培训、考核、经审查合格者,由省科委和省工商局共同核发《江西省技术经纪资格证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须取得《技术经纪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技术贸易经纪活动。
    《技术经纪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每满两年需换发新证。
    已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要求从事技术贸易贸易经纪业务的,须通过技术贸易专业知识考核,取得《技术经纪资格证书》的,方可从事技术贸易经纪活动。
    三、申请办理《技术经纪资格证书》,应具备下列 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从事技术经纪活动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4、有固定的住所;
    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填写申请登记表,并向当地科委和工商部门申请参加资格培
训(驻南昌地区的中央、直属单位的人员可直接到省科委、省工商局申请),由地(市)科委、工商局将本地(市)的申请名单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科委和省工商局。
    四、从事技术经纪业务的经纪人事务所、经纪人公司、个体技术经纪人及兼营技术经
纪的其他经纪组织,须有4名以上具有《技术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技术经纪活动。
对未取得《技术经纪资格证书》从事技术经纪活动,以及在技术经纪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江西省经纪人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知所称的常设技术市场是指有技术市场名称,有固定场所、相应设施及经营服务机构,有多个技术贸易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入场,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各类技术贸易交易市场。
开办常设技术市场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经当地科委批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市场登记证》。
    六、开办常设技术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相应的场地、设施和资金;
    2、有合法主体资格的开办者;
    3、有相应的经营服务机构和人员;
    4、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
    七、本通知所称的技术交易会(展销会)是指在一定场所和期间,集中展示技术成果,
    组织当事人洽谈、签约的技术交易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成果的展示与交易;科技项目的招标;技术信息的发布;科研新产品的销售;技术合同的洽谈订立和技术交易有关的其他活动。
    八、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从事技术贸易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性社会团体都可以举办技术交易会;既可以由一个单位主办,也可以由几个单位联合主办,或者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通过委托协议共同举办。
    九、举办技术交易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目的和实际需要;
    2、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技术成果;
    3、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5、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十、根据《江西省技术市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局《展销会管理办法》,举办省级技术
    交易会(交易会名称冠以“全省”或“江西省”等字样),或者与其他省(市)单位在本省联合举办技术交易会,应当由主办单位报经省科委批准;举办地市级技术交易会(交易会名称冠以“全区”、“全市”或“××地、市”等字样),应当由主办单位报经举办地的地、市科委批准。举办县(区、市)级技术交易会(并易会名称冠以“全县(区、市)”或“××县(区、市)等字样),应当由主办单位报经举办地的县(区、市)科委批准。主办单位须持批准文件,与批准举办交易会的科委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交易会登记,领取《交易会(展销会)登记证》,并按有关规定向当地税务、公安和消防监督部门备案
    十一、对未经科委批准或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交易会登记。擅自举办技术交易会,以及利用技术交易会从事非法活动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